物业公司删改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现实案例2017年5月,黄山市某公安分局依法对辖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治安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以资金短缺、审批资金没到位等理由不按规定存储视频资料,删改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结合该物业公司所属小区近期发生治安案情后,缺少有效视频图像的情况,公安分局对该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并对该物业公司依法处以罚款2万元,同时责令该物业公司限期进行整改。
专家解答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保安员都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物业服务企业删改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保安员删改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三十条第五项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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