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 发表于 2024-12-18 13:40:14

什么是物业管理的酬金制?

现实案例

李某在某小区物业公司从事卫生清洁工作,工作半年后,他发现公司经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李某找到公司领导要求按时发放工资。公司领导称,现在资金运转困难,还得等一段时间才能补齐拖欠的工资。李某遂将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齐拖欠的工资,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认定物业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足额向李某支付劳动报酬,须承担经济补偿金。物业公司认为李某系为小区服务的,因此应当将经济补偿金这部分支出列入小区管理的成本。业主提出异议,认为小区物业管理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物业公司应当向李某承担的经济补偿金系物业公司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同意将这部分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那么,什么是物业管理的酬金制?经济补偿金应否计入物业管理成本呢?


专家解答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而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本案中,由于物业公司未按时向员工李某支付劳动报酬,导致李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显然,这部分经济补偿是由于物业公司自身管理问题造成的,过错在物业公司。从上述法律规定也可看出,除非业主同意,否则本案中的经济补偿不能列入物业服务支出,不应由业主承担,而只能由物业公司承担。


法条链接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三款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一条第二款 第三款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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