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 发表于 2025-2-21 21:05:17

主题: 关于新力花园三期物业不作为的投诉

编号: Qzlx2025020606XXXXX
信件来源: 区来信类别: 投诉来信日期: 2025-02-06 06:52

主题: 关于新力花园三期物业不作为的投诉您好,尊敬的领导。我是新力花园三期17栋的业主,因小区物业长期未解决17栋出库口,车库提示音噪音及下水道排水盖异响问题,严重侵害居民合法权益,现向贵部门正式投诉,恳请介入调查并督促整改1.车库提示音噪音扰民,小区车库出入口提示音(如“车牌识别成功”)全天候循环播放,音量过高,尤其夜间(22:00后)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夜间环境噪音限值”规定。 业主已多次向物业反馈,但物业以“系统设定无法调整”为由推诿,未采取任何降噪措施。 2.下水道排水盖异响扰民   出库出口车辆碾压时发出尖锐金属撞击声,昼夜频繁,远超《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规定限值。 业主多次要求物业维修或更换,但至今未彻底解决。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劝阻,及时处理业主投诉。3.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合同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损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请贵部门责令物业立即整改:   - 降低车库提示音量,或者关闭语音提示;    - 全面排查并加固出库出口,松动下水道井盖,加装橡胶垫等降噪设施。
办理状态: 完成回复单位: 惠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回复日期: 2025-02-1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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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现就我局职能范围内的处理意见答复如下:2月6日,我局联系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反馈了市民反映的情况。2月11日,该负责人回复我局称,业主反映17栋车库出入口噪音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该负责人提供了处理现场照片。我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处理业主的合理诉求,积极做好相关物业服务。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202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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